新三板業務詳細規則近日正式出臺,根據該規則,新三板將向個人投資者開放。
重慶晨報記者了解到,新規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必須有300萬元以上證券資產才可參與新三板交易,而機構的參與門檻則在500萬元。
2月8日,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(試行)》、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(試行)》等五大規則一道發布。根據上述規則,個人投資者要參與新三板交易,需要有2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,或者具有會計、金融、投資、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,并且要求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。
新規還顯示,股票轉讓可采取協議、做市、競價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進行,這意味著新三板將有可能引入做市商制度和競價交易方式。此外,每筆交易申報最小數量較舊規則大幅減少,從3萬股降到了1000股。
值得注意的是,掛牌公司不再局限于高新企業,也不再受股東人數200人限制,但企業存續期仍然需要滿2年。此外,企業掛牌無需政府出具資格確認函,最終核準機構由證券業協會變更為了中國證監會。